二、狠抓关键环节,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
(一)坚持从源头入手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登记注册等手段,严格市场准入,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要依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要建立严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实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溯源制度,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对农产品等初级产品要重点加强产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及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同时要积极推动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以及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继续抓好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扩大绿色食品环境监测面积;对工业品要着重加强原材料进厂查验、生产加工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等环节的控制。
(二)严把货架关和餐桌关。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严格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对所有食品经营户实行实名登记制,特别要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进一步强化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卫生索证管理。
(三)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强化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卫生项目的监控,保障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强对进口食品、农产品的查验,提高病虫害和有害有毒物质的检出率。强化对进口医疗器械、旧机电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检验监管。加大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建立“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的推行力度,切实落实疫情疫病、农残兽残监控制度。对出口食品运输包装统一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做到出口食品货证相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依法严厉打击逃漏检行为,确保国门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名牌战略实施力度。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趋势和我市经济结构调整需要,积极研究制订质量发展战略,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企”活动,大力宣传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引导企业以质取胜,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强化品牌意识,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陕西名牌、出口品牌等。
(五)全面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所有企业都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凡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积极引导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制订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全面提高我市主要工业产品和出口产品的标准水平;着力抓好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形成科学、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把食品、药品等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作为名优产品评定的主要考核指标,努力提高我市产品标准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