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汉政发〔2007〕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7〕5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各级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先后分别召开了质量工作会议、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
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新形势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按照中、省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事关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各县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的不懈努力,全市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总体上安全放心,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我市产品质量方面还存在产品档次和标准水平低、可靠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农产品药物残留量合格率不高,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大,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滥用添加剂及非食用原料等问题还时有发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自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清醒地认识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不仅是管理问题,而且是经济和政治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也是保障企业持续发展和维护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从而把思想统一到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全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以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抓好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