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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汉政发〔2007〕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要求,扎实推进,成效明显。2005年和2006年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均增长18%,今年1至10月实现非税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30.5%,为增强政府财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部分县区和部门对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机构不健全、职能不到位、多头管理、收入脱离财政监管、政府调控不力等问题,造成了非税收入的流失和浪费,分散了政府财力。为了切实抓好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认识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非税收入总额每年在5亿元以上,个别县非税收入总量甚至高于地方财政收入总额。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治腐败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缓解财政困难、增强政府综合财力和平衡部门之间的经费差异、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重视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改进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和要求,改进征缴方式,坚决杜绝“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钱柜”的行为,做到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确保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管理。要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减免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不得擅自减免。确需减免的,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数额较大的,提请本级政府研究。

  政府非税收入要按照资金的性质、用途实施分类管理。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要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属于政府性基金要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其它非税收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工作,细化成本项目,建立科学、规范的成本核算体系,从严审定成本支出。要积极探索政府调控的有效形式,加大调控力度,为公共财政聚集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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