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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3.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

  (二)普查队伍的组建

  1.组织方式:第三次文物普查在组织方法上,抽调市县区文博单位专业人员联合组建汉中市文物普查队,负责全市总体普查工作。

  2.队员选拔:普查队员从全市各级文博单位,尽量吸收参加过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人员参加,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普查各县(区)政府要选调要抽调业务素质强、有田野调查工作经验、具有吃苦奉献精神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

  (三)普查数据和资料管理

  1.数据管理

  普查队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数据统计规范”,如实、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

  2.档案管理

  各县区文物普查办公室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档案保管备案制度”,负责建立本地的文物普查档案,档案一式四套,逐级报送省辖市、省和国家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切实加强文物普查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汉中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查各阶段工作计划;
  (二)组织普查试点工作,举办全市文物普查人员培训班,指导各县区的普查人员培训;
  (三)对各地的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四)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五)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管理市级文物普查经费,督促各县区财政落实普查经费。
  (六)组织开展普查的相关宣传报道。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建立本级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市普查领导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的文物普查。

  附件:汉中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汉中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克智    市委常委、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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