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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7年温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4.创新政府管理社会体制。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明确市与区、区与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各自的执法范围,以区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城管”,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居民(村民)自治,支持社区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5.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57号),认真做好政府在规划、统计、展览等方面购买服务的试点工作,对现有的行业协会进行调整和重组,激发行业协会的活力。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的运作,进一步规范统一行业协会的名称,稳步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编制分开、职能分开。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6.大力推进部门服务与民营企业制度创新。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或品牌等为纽带,通过融资放开、整合提升等方式促进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生产的专业化、产品的高端化、管理的科学化、组成的集团化,大力推进民营企业管理制度的现代化,快速提升我市企业综合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二、围绕加快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
  7.积极推进中心镇改革和发展。制定出台《温州市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强镇经济,进一步发挥中心镇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8.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全面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县乡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分类改革,建立乡镇政府权责对等、事权一致的管理体制,增强乡镇的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推进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化解乡镇、村历史债务,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农办。
  9.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村合作体系,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加快农技推广制度改革,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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