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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07-2012年)的通知

  (八)规范教材使用,促进学校教学工作。
  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调整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的审查、征订和使用。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范专业设置。职业学校设置的相同专业必须统一选用国家规划、审定的最新教材。市教育、劳动等部门要根据职业教育专业品牌建设需要,组织编写符合职业学校实际,具有我市职业教育特色,体现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的专业实训教材。切实加强对国家规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材、文化基础课教材、专业课教材的使用指导,坚决杜绝使用盗版教材。
  (九)深化办学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深化公办职业院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办职业院校办学机制创新。鼓励公办职业院校积极引进竞争机制,推动资源重组与整合,建立完善多元化办学机制,拓宽职业学校办学渠道。
  大力推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办学模式。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结合的格局。建立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制度,职业院校学生最后一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建立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广泛开展“订单式”培养和培训。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以产业化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实行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的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受教育者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十)积极推行就业准入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未经培训不得就业上岗;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加强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标准的衔接,实行职业教育双证书制度,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职业教育协调领导机构,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发改委、财政、教育、劳动保障、人事、农业、扶贫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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