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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07-2012年)的通知

  --不断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到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总数达到7000人,在校生达到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达8万人以上,中等职业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达到1:1;全市城乡新增劳动力普遍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使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人人能就业。
  --加强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建成1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所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2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0所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0个职业学校省级骨干示范专业、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3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立1个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市级专业性实训基地、10个县(区)职业教育教学实训基地。
  --重视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1个教师继续教育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每年选送30名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70名教师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300名教师参加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培养15-30名学科带头人。到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教学实践能力显著提高。
  --增强职业教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到2012年,年均为社会输送5000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3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培养5万名技能紧缺人才,培养30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对新增劳动力实施全员技能培训。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加快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
  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在市政府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它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
  协调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加强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优势职业学校群体。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适度控制普通高中规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使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1:1。县(区)要加强区域内职教资源整合,逐步把农业、卫生等行业、部门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整合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挥职教中心在县区职业教育中的龙头作用。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充实改善农村职业中学、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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