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动员,调动群众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农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也是改革的受益者,尊重民意、依靠群众是改革成功的关键。要充分相信基层的创造性和群众的智慧,以成立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体,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专题报道、系统报道;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向群众讲清楚为什么要改革、改革什么、怎么改革等普遍关心和担心的问题,把分不分山、怎么分、分多少山、什么时候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全部交给群众,做到政策、程序、方法、内容、结果“五公开”,保障群众在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让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为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查清资源,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准备
长期以来,我市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相对滞后,近三年国家和省上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开展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仅有凤县完成,太白、岐山县刚刚开始,而其他县区至今未动。各县区森林资源家底不清、数据不准,严重影响了林业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各项重点工程的正常实施。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科学制定林业规划计划和合理经营森林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及开展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评价“绿色宝鸡”创建成效和制定“森林城市”创建规划的迫切需要,更是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条件。不搞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无法进行。各县区政府一定要把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作为当前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首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领导,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认真组织,突击实施,务必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从今年10月开始,市林业局要每月通报一次进度,督促各县区加快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要通过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准确掌握县、乡、村集体山林权属结构、四至界线、林地类型以及林种、树种、面积、蓄积等经营管理现状,逐一将集体山林落实到山头地块,为明晰山权林权、分户承包经营、核发权属证书、建立林权档案提供可靠依据,为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科学保障。
四、精心组织,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