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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南京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南京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拟定的《南京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南京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2007年12月)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及《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苏环普查办〔2007〕13号)精神,特制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环境污染源状况的重要手段。搞好污染源普查,有利于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普查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排放和治理情况。查清具体普查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依据。

  (二)建立我市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以普查信息及软件为平台,建立我市各类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监管污染源奠定基础。

  (三)建立新的环境统计平台。在掌握污染源总体样本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环境统计平台,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

  (四)开展全社会的环保发动和宣传。利用此次污染源普查机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三、普查的对象与范围

  (一)工业源

  工业源的普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二类。

  1、重点污染源: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企业;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企业;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对这类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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