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遗留问题,扎实稳步推进;加强调研总结,完善政策扶持;积极探索实践,实行重点突破。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综合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保证各项改革和建设的整体成效。
三、扎实推进和落实农村综合改革主要任务
(一)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按照推动功能区域发展、职能服从功能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加快职能转变,形成责权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分别在近郊区、远郊平原区和山区县选择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乡镇先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1.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乡镇政府要结合区域功能定位,按照有利于促进功能区域发展的方向转变职能,以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地区发展环境、推进乡镇域经济发展、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为重点。
加强宏观经济指导。按照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减少乡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加强宏观经济指导,组织制定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地区性优势产业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优化地区经济发展环境。
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强对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运行机制,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效益,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化解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积极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生产提供科技、金融、信息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认真组织好科技兴农和科技富农工作。组织好农村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农民就业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组织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依法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耕地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行水平。强化乡镇政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和社会救助、开展法制宣传、排查化解矛盾、农村社区建设以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职能,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府维护地区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