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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三个预案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区救援相结合。
  二、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针对事故的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三、事故现场区域和地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地区区域划分主要集中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和阿左旗腾格里工业园区。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根据工作需要,盟行署成立阿拉善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由盟行署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盟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盟行署分管秘书长、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盟安监局)局长、盟公安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盟行署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交通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经济委员会、监察局、盟委宣传部、三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三)成员单位职责
  1、盟行署办: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盟委、行署、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自治区、盟委、行署有关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盟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旗、开发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情况;组织全盟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盟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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