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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三个预案的通知

  总指挥由盟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盟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盟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盟安监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组成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3、指挥部成员
  由盟行署分管秘书长,盟安监局、公安局、工会、监察局、宣传部、交通局、经济委员会、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电业局、发改委以及各旗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全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工作;
  3、建立统一领导、高效权威的全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
  4、组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5、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6、负责全盟范围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和事故现场周边出现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机构
  1、综合组: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由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盟安委办)负责。
  2、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由盟公安局负责。
  3、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事故处置、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下设5个常设抢险救援组。
  ⑴、道路交通、火灾、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抢险救援组,由盟公安局负责。
  ⑵、矿山企业、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抢险救援组,由盟安监局负责。
  ⑶、工程建设事故抢险救援组,由盟建设局负责。
  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设施事故抢险救援组,由盟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
  ⑸、急性中毒事故抢险救援组,由盟卫生局负责。
  ⑹、其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由其主管部门或盟行署指定部门负责。
  4、技术资料组:具体负责提供有关生产技术资料和资源开发、地质等资料,由盟经济委员会和国土资源局负责。
  5、医疗救援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由盟卫生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由盟商务局牵头组织,盟经济委员会、发改委、交通局共同负责。
  7、环保监测组: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可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由盟环保局负责。
  8、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9、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盟民政局、工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10、新闻组:由盟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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