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7〕90号 2007年12月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
(省防火安全委员会)
为加强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全省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强化责任制,加强城乡消防工作,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消防和森林防火宣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火源管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实现“四明显、两确保”。“四明显”即“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明显加强,森林防火和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两确保”即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责任。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按照《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要求,对所有的歌舞娱乐场所实施网上登记、每月巡查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小歌舞厅、小游戏厅、小网吧、小旅馆、小易燃易爆场所、家庭作坊式小企业等“六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