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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汛期即将到来,为了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汛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大汛、抢大险的思想准备。5月1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23日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分析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尽快研究解决当前本区域防汛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市大部分地方降雨总量以正常偏多为主,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偏早,局地发生暴雨洪灾的几率较大。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严阵以待,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力做好当前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切实抓好病险水库险加固和淤地坝防汛工作。水库、淤地坝历年来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各县区要在对所辖区域内的病险水库、淤地坝、河堤检查的基础上,逐一落实经费,落实责任人,立即组织抢修加固,限期完成除险加固任务。一时完不成的,要制定安全度汛措施。各大、中、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做好水库运行管理和安全监测工作,认真落实库坝区域内的防、抢、撤方案。要坚决执行水库度汛运行方案,不得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淤地坝原则上不能蓄水,已经蓄水的要尽快抽排,保证空坝运行。确需蓄水的淤地坝,必须经县级以上防汛部门审查批准,并按水库防洪要求制定控制运用计划,落实防、抢、撤方案和措施。

  三、进一步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行洪畅通。近年来,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等级公路建设里程不断延伸,这本来是好事。但发现一些建设单位随意向河道倾倒废渣弃料,严重影响了行洪畅通。市、县区防汛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清障任务。同时,要严肃查处侵占河道乱修乱建房屋和倾倒垃圾杂物的行为,确保行洪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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