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2005年部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专项稽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2005年部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专项稽察情况的通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稽察发现的问题,必须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尽快予以改进。各县区政府、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延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益。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健康有序运行.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关于对2005年部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
招投标活动专项稽察情况的通报
2005年9月至12月,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2005年部分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了专项稽察。现将稽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专项稽察,共抽查34个2005年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其中:交通项目14个、城建项目14个、社会事业项目4个、水利项目2个。
从稽察情况看,我市绝大多数重点项目在工程建设中都推行了施工招标,招投标活动总体上能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但是,在招投标过程中也还有许多不规范之处,不少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改进。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应招标的服务采购或单项工程未进行招标
一是项目勘察设计与监理招标情况较差,不少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或监理未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采取了直接委托的方式。其中:303省道志丹县城过境段二级公路改建、吴旗-王洼子三级油路、延安汽车南站工程、吴旗边墙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体育场改造、实验中学初中部、西沟大桥、后勤处大桥、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等10个项目勘察设计应招标而未招标;安靖高速公路服务区房建工程、志丹县孙岔坝系和延川-延水关公路建设等3个项目工程监理应招标而未招标;南区大道改建、迎宾大道延伸工程两个项目,勘察设计和监理都未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