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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3、全面开展学校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县区要组织学校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垃圾,保持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隐患。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卫生、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内外饮食摊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饮食从业人员体检和食品安全教育,坚决取缔各种无证饮食摊点,防止因校园周边环境不良引起食物中毒及食源性传染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4、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注意劳逸结合,加强体育锻炼;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和开窗通风换气,发现同舍学生出现发热病情,要及时送诊并报告校医,同时要及时做好隔离防控,防止传染扩散。

  5、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学校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要定期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调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重大疾病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

  三、加强领导,确保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全面防控传染病疫情,是对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的要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发挥“主心骨”作用。一是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制定工作预案,层层落实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尽快制定并启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二是要建立传染病防治督查制度。要明确各级各部门领导的责任,认真组织安排,严格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好人、财、物到位等具体问题,保证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经常组织人力对辖区内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发现有传染病例的学校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岗定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市政府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情漫延、影响防治工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市政府近期将组织对县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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