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运行机制改革
(一)深化人事分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能进能出、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收入分配的依据,建立高水平人员“留得住”、不合格人员“流得出”的用人机制。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单一委任制,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和推选聘任等多种选拔任用方式,择优选聘符合条件的人才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完善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逐步培育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管理队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与服务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的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安心在社区工作,并吸引大中型医院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行收支预算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率先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支出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安排。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支持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巩固完善社区责任医生制度。转变观念,统一认识。社区责任医生要从单纯的医疗服务转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既要承担基本的医疗服务,也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协管、健康知识普及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从坐等病人转向进村入户、上门为病人服务,重心下移;从间断的医疗服务转向连续的健康服务;要从掌握单科医学知识转向具有全科医学知识。
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以社区责任医生为骨干、社区护理等人员共同组成的社区责任医生团队的整体水平。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岗位培训为主要方式,提升社区责任医生的全科医学专业水平和全科医师所占的比重。
落实制度,明确任务。进一步深化“联村(居)医生、驻村(居)医生”等多种形式的社区责任医生制度,落实社区责任医生的工作任务。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及时掌握社区居民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重点做好社区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妇幼和老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综合运用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