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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三)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承担社区公共卫生任务。全面建立家庭健康档案,每年筛选1至2种重点疾病实施社区强化干预行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健康教育基地,普及疾病预防保健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实施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和恶性肿瘤等重点慢性病的随访和管理,加强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和精神卫生等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社区居民健康的传染病,承担传染病报告、家庭隔离消毒指导、疫情现场处置等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和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整合卫生服务资源,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残疾康复等工作在社区中开展。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全科医疗服务,切实承担社区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等的诊治工作,提供慢性病人、伤残和肿瘤康复病人等后续住院治疗服务。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推广和应用社区中医药适用技术,提供简、便、验、廉的特色服务。积极利用中医药资源,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辅助科室和后勤保障体系,确保“六位一体”服务的落实和社区责任团队服务的开展。

  (四)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社区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社区卫生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到2010年年底,每万人至少配备全科医生3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技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达50%以上。

  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优先招录全科医学专业类毕业生。鼓励上级医院卫技人员向社区流动。退休卫技人员应聘到社区工作,原单位应保持其退休待遇不变。强化公立大中型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有关学术活动。

  加快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按照《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浙卫发〔2006〕113号)精神,认真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订具体工作目标,依托市内外医学教育资源,建立完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各类卫技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全科医学系列理论和实践教育。各地要落实专项教育经费,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对市辖三区进行补助。温州医学院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设立全科医学专业,支持全市全科医生定向学历教育。对本市定向培养的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在校学杂费由当地财政负担。到2010年年底,完成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全科医学系列培训者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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