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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矿产资源采选企业产量远程监控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孟宪东  副盟长
  副组长:刘 晋  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富 英  盟监察局副局长
      包化翔  盟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军  盟国税局副局长
      张春国  盟地税局副局长
      赵飞鹏  盟财政局副局长
      王忠民  盟安监局副局长
      简顺利  锡林浩特市副市长
      王立志  东乌珠穆沁旗副旗长
      巴 图  西乌珠穆沁旗副旗长
      白 泉  正镶白旗副旗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国税局,主任:刘晋(兼),副主任:刘建军(兼)。办公室成员:王志彪(盟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刘润江(盟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科长),孟繁江、乔福(锡林浩特市国税局副局长)、吴慧(东乌旗国税局副局长)、陶义(西乌旗国税局副局长)、曹金莲(正镶白旗国税局副局长)。
  先行试点地区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旗市的产量远程监控系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控。其余地区列入推行产量监控系统试点后,政府分管领导随之纳入盟领导小组成员,并相应成立本旗县市(区)领导机构,行署不再另行发文和印发方案,请各地结合实际按此方案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1、盟产量远程监控系统推行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地区产量监控系统推行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研究解决产量监控系统推行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工作规程;负责监督产量监控系统的联网调试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数据分析、测算、使用等工作。
  2、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
  (1)财政局。负责组织设备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所需资金的筹措、管理等工作。先行试点地区购置和安装监控设备所需资金,盟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设备正常运转后所产生的各项运行和维护性费用,由旗市政府自行解决,并要足额纳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2)国税局、地税局。参与产量监控系统设备选型和招标工作;负责产量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工作,协调解决设备安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做好本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网和监控数据统计、分析、查询及使用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负责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工作规程,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正常运行;负责矿产品产量的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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