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 〔2007〕94号)


各产煤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7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总结了国有重点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经验,结合小煤矿的特殊性,提出了全面规范和强化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思路和办法,对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根据省政府第178次常务会议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豫政明电〔2007〕5号)精神,结合我省小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对象、原则和目标

  1.适用对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全省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执行。

  2.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推进“两型三化”(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煤矿建设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双基”管理(抓基层建设、抓基础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防范重大事故;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矿井防御灾害能力;强化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3.事故控制目标:减少一般事故(一次3人以下死亡),控制较大事故(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遏制重大事故(一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确保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一次30人以上死亡),全省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