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州区黑城镇划归海原县管辖的决定
(宁政发[2008]15号)
固原市、中卫市、原州区、海原县人民政府:
为便于统一规划和管理,促进地区间协调持续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原州区、海原县局部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整建制划归中卫市海原县管辖(地域面积220.6平方公里)。
二、固原市、中卫市及原州区、海原县要切实做好调整区域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调整后,两县、区要做好资源权属确认工作,明确权属范围和用途,杜绝引发资源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