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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各运输单位要储备部分应急运力,完善通讯联络制度,随时准备组织抢运。市政、公路部门要备足防滑物料,公安部门要加派警力,一旦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搞好应急保障,并尽快恢复交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
  交通部门要按照构建和谐交通、和谐武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优质服务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营造和谐春运氛围。要以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和车、船、飞机为重点,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春运服务质量。要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票期限。对大专院校、有组织的民工团体,要主动上门售票和提供返程票务,最大程度地方便旅客购票。要改善旅客候车、候船、候机环境,搞好机场、车站、码头亮化美化,增加便民服务项目,增设防寒保暖设施,搞好茶水、饮食供应。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正点率。一旦发生航班、车次延误,要及时告之旅客并提供必要的食宿服务,避免或减少各类纠纷。
  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坑、宰、甩、倒”旅客行为。春运期间,铁路客运票价继续执行春运不上浮、折扣不恢复政策;道路客运票价可以在政策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要坚决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落实工作,铁路、民航、公路、港航、公交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场站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媒体的批评监督,并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方齐抓共管,搞好协调配合
  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把涉及1400多万旅客流动的工作组织好。劳动社保部门要继续做好民工节前返乡探亲和节后返岗复工的组织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民工有序流动;民政部门要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城管部门要清理站前广场和进出口通道,清理占道的商业摊位,并配合铁路车站做好高峰时段的旅客候乘组织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确保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进出道路畅通;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价格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运之机乱搭车、乱涨价;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旅游景点信息,方便游客选择出行时间;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和运输工具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气象部门要提前发布天气信息,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供电部门要确保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的电力供应;石油部门要确保春运车、船、飞机的油料供应;电信部门要确保春运重点单位通讯畅通;新闻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弘扬正气、批评不正之风,及时刊登和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安排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切实关心春运第一线职工的生活,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集中精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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