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二00六年度招商引资项目促进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3年以来,市政府对全市招商引资重大签约项目实行了市县领导与部门包抓责任制。从这几年工作的实践看,这一措施使一批重大项目得到了有效实施,推动了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在今年的第十届西洽会上,我市代表团共签订招商引资项目86个,资金总额55.68亿元。其中合同项目45个,总投资36.83亿元,引进资金36.39亿元;协议项目41个,总投资18.8亿元,引进资金17.9亿元。目前签约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正在积极协调落实,部分协议项目的转化工作尚需进一步洽谈和促进。为确保签约项目的“三率”(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协议转化率)的提高,加快我市招商引资重大签约项目的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继续实行各级领导包抓项目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服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签约项目单位都要成立承办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政策落实,及时反馈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都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就本县区、本部门(含所属市直企业)签订的重大项目,逐项目成立促进小组。组长应由项目所属县区、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主管领导和项目的企业法人组成,每个小组都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联络员。
三、市上将重点抓43个项目的促进工作(见附件1)。项目所在县区或市直部门,要尽快将促进小组的名单报市招商局(联系人:郭磊 曹永锋 电话:2136513 传真:2117099)。项目促进小组要制定促进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合作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办理相关配套手续,协助项目承办单位完成既定的工作进度及目标,及时反馈重大项目的实施及进展情况。对难以协调解决而又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招商局)协调或提交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
对未列入市级包抓的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落实包抓领导,并尽快落实项目承办和促进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