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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的通知

  7、报请市政府动用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
  8、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价格应急工作。

  (二)市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内设秘书综合、监测监控、监督检查、物质保障和宣传报道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给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参谋;组织、实施和监督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决议或决定的执行;完成市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秘书综合组。由市物价局牵头,主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会议和对外宣传;及时上传下达价格异动情况和上级决策,督促决策的落实及反馈执行情况;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起草具体工作方案及各类文件。
  2、监测监控组。由市物价局牵头,抽调农业等部门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负责价格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对价格异动情况和价格走势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提出价格异动事件警情级别、预警及对策建议。
  3、监督检查组。由市物价局牵头,抽调工商、公安、质监和药监等部门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协助价格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4、物质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抽调物价、粮食和经贸等部门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的投放等具体落实工作。
  5、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牵头,抽调延安日报、延安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加强舆论监督,运用舆论手段引导市场价格行为。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均应成立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分析所在县区市场的价格走势,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向市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价格异动情况,提请市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区实施和终止价格异动应急行动;
  2、配合和支持市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3、负责协调县区有关部门的价格异动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和对外宣传,为市价格异动应急工作提供临时办公场所和设施,督促政策措施落实及反馈执行情况;
  4、完成市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原则。出现价格异动事件时,市、县区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必须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作出监测预警,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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