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对客货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单位驾驶人的管理教育职责,杜绝无资质人员上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强超抢会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八)深入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突出重点人群,运用综合手段,在全社会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使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人人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五、工作措施
(一)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动员社会各方参与,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高潮。各县区、各部门和运输企业也要分层召开分管安全领导和驾驶人会议,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制定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办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深入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突出整治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工作责任不实、监督检查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管理手段落后、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缓慢、县乡道路失管失控及客车超员、客货混装、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强超抢会、乱停乱放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落实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各县区、乡镇、部门、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签订目标任务书,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各级交警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道路巡查方案,明确人员、时间及包路段职责,所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必须记录在案。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实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交警、交通、运管、运输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在专项整治期间凡因管理责任不落实,发生一次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或二次特大事故的,责令所属区域交警大队长引咎辞职,主管县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凡一次发生死亡5人以上或二次3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客货运输企业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责令运输企业停业整顿,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五)开展好三个活动。一是交通运管人员与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结对子活动,履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告诫职责;二是提升客货运输车辆安全技防水平活动,客货运输车辆年底前全部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依靠科技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客运和危货车辆驾驶人、中小学生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传媒、展板、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全民尤其是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