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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市委、市政府针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希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强化工作措施,严明组织纪律,搞好协调配合,务必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了认真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部署和市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十四条意见》,大力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梁宏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世阳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苏 瀛 市安监局局长

      牟晓良 市公安局政委

      王春英 市交通局局长

      传 虎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由各县区常务副县区长和市公路局、运管处、客运办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交警支队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惠世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长霍志武、市交通局副局长张晓辉兼任。

  为了加强对本县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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