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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关于市县两级第二次农业普查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关于市县两级第二次农业普查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延安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县两级第二次农业普查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的报告》批转你们,请尽快落实人员经费,创造必要的办公条件,确保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市县两级第二次农业普查
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的报告
(延安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延政发〔2005〕73号)下发以来,全市各地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和市农普办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工作,农业普查前期准备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总的看,我市在机构组建、人员选调、办公地址落实、工作职责分工、宣传动员等方面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全市各级普查专项经费落实情况普遍较差,农业普查机构编报基本预算的落实率很低,已经影响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目前市、县两级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截止10月底,市本级落实农业普查专项经费26.9万元。目前,按照普查工作进程,普查人员培训、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数据处理专用设备购置及普查物资制作等已全面展开,但经费缺口很大。

  二、截止10月底,十三个县区共到位农业普查经费130.7万元。落实不到10万元的县有:延川县、甘泉县、洛川县分别到位5万元;黄陵县到位6万元;宜川县到位3万元;黄龙县到位仅1万元。从各县区目前经费落实情况看,远远不能满足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基本需要,甚至不能保证国家规定的对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费用开支。倘若对普查人员的培训不到位或缩短培训时间,必将严重影响普查质量。

  三、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主要由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乡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其他当地居民担任。据此,全市已选调或聘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1.3万余人,其中非财政供养人员居多,所需工作补贴经费巨大。目前,全市13个县区基本对此项支出没有安排专门预算。针对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了通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现在,距正式普查登记不足两个月,仍有大量而细致的准备工作要做,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薄弱环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充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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