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上提出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全面治超”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全面遏制车辆超限超载反弹。力争到2006年底超限超载率降到6%以下,2007年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逐步建立治超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机制。建立自上而下的公路治超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治超工作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办法。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和非法改装车辆认定清理小组,开展集中联合治超工作,确保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厉打击恶意冲关闯站的违法行为。通过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拥堵国省道、伺机群体闯站、围攻治超检测人员的暴力抗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落实交通、公安、交警、路政、运政等相关单位治超责任,明确治理检测站点实行24小时检测,加大检测力度。坚决对超限超载的可卸货物卸载到位,不可卸载货物要按治超相关政策和规定处理,并按标准进行上限处罚,不给非法营运超限车辆可乘之机。
(四)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要严厉打击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加气囊、加轴及装载质量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的超限超载车辆,经认定清理小组认定后,在我市姚店检测站、郭家塔检测站两个拆解点强制恢复车辆原装,费用由车主自负。
(五)严厉打击分合载行为。为了解决我市道路运输检测站两头实行站前分载、站后合载的这一顽疾,交通、公路、公安、煤炭、工商、土地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对手续不完善、不合法和违反《通告》精神的站点要彻底取缔;对手续合法、完备的经营点要签定协议;对治理之后出现分合载行为的经营点要坚决取缔。
(六)严厉打击假冒军警车辆。由延安军分区、武警支队、市纠风办、交通局、公路局五单位抽调专人实行联合执法,随时检查清理假军(警)车辆,坚决打击军(警)车辆从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周密安排。市、县区政府要按照省《通告》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协调配合,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