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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制定的《延安市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延安市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进一步强化我市公路治超工作,巩固我市公路建设养护成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梁宏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春英 市交通局局长

      牟晓良 市公安局政委

      任 宏 市计委副主任

      王 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苏世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裴小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民生 市国土局副局长

      董 强 市公路局局长

      贺治虎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袁雪峰 市质监局局长
    
      霍志武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建华 市煤炭局副局长

      林爱民 市物价局副局长

      罗旺京 市法制办副主任

      罗毅龙 市纠风办主任

      孙越峰 市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李志军 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由董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实行集体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结构,并将人员名单报市治超办(公路局)。

  二、时间安排

  全市强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14个月。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突击打击阶段;第二阶段从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扩大治理成果阶段;第三阶段从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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