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制定的《延安市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延安市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进一步强化我市公路治超工作,巩固我市公路建设养护成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梁宏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春英 市交通局局长
牟晓良 市公安局政委
任 宏 市计委副主任
王 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苏世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裴小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民生 市国土局副局长
董 强 市公路局局长
贺治虎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袁雪峰 市质监局局长
霍志武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建华 市煤炭局副局长
林爱民 市物价局副局长
罗旺京 市法制办副主任
罗毅龙 市纠风办主任
孙越峰 市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李志军 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由董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实行集体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结构,并将人员名单报市治超办(公路局)。
二、时间安排
全市强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14个月。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突击打击阶段;第二阶段从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扩大治理成果阶段;第三阶段从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