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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加大对农业部公布的农药、兽药禁用品种专项检查力度。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一)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摸清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状况,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和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全面建立食品和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清理并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通过整治力争做到“三个一批”,即扶持一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信誉度好、知名度高的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劣伪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

  (二)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要覆盖60种以上食品,全市重点食品不少于6类。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一)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坚持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注册程序。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者自律管理,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七项自律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围绕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门店等开展重点场所和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十一”、中秋、元旦、春节和夏季、秋季开展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以解决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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