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规划提要(2007年-2011年)的通知


  七、投资规模及筹措方案

  (一)规划投资。

  规划总投资28.42亿元。其中,田水利12.18亿元。人畜饮水0.7亿元;配套设施15.54亿元。其中,供电工程0.97亿元,道路工程1.43亿元,移民住房9.27亿元,村级活动场所0.12亿元,社会事业投资1.51亿元,农村能源1.23亿元,种养设施0.91亿元,造林绿化0.1亿元。

  (二)投资测算标准。

  1.水利工程:水利骨干工程投资参照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按照泵站扬程、流量及干渠断面、流量测算。

  农田设施配套工程按土地使用类别划分,其中:(1)安置移民的土地开发参照《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中关于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400元/亩)的标准执行。(2)就地旱改水土地开发参照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325元/亩)的标准执行。

  2.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标准参照《农村安全饮水》执行。引水工程按618元/人测算,由农户自筹入户部分投资。水窖800元/眼补助。

  3.供电工程:按10KV线路3km/千人、380V/220V低压线路50m/户、变压器一台/千人测算。投资按10KV线路7万元/公里;380V/220V线路3万元/公里;变压器3万元/台测算。

  4.乡村道路及居民点巷道:按照居民点巷道3万元/公里、居民点干道6万元/公里、对外连接道路按四级油路25万元/公里测算。

  5.村级活动场所:按100 平方米/千人测算,砖混结构,造价600元/平方米。活动场所门前预留1500平方米集会广场。

  6.移民住房:移民住房统一按户均两间建设,砖木结构,每套54平方米,造价控制在2万元。

  7.农村能源:每户配备沼气一套,造价2500元/套,补助1200元/套;太阳能灶一台,补助150元/套。

  8.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安置区安排户均一亩大中型拱棚,补贴1000元/亩。水浇地安置区安排户均一亩日光温棚,补贴5000元/亩。

  9.造林绿化:造林绿化工程按开发面积的15%测算,亩均苗木补助200元。

  10.社会事业:

  教育:在校学生数量控制在移民安置总人口的17%范围内(包括中、小学生),按照生均5平方米的建设标准核算新建或改扩建学校建筑面积,造价650元/平方米。

  科技文化设施:村级科技服务设施按50 平方米/千人测算,砖混结构,造价600元/平方米。仅在移民安置规模一万人以上的移民安置区新建乡镇文化站,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造价900元/平方米。移民安置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项目区可预留建设乡镇文化站用地。

  卫生设施:村级卫生室按50平方米/千人测算,砖混结构,造价600元/平方米。仅在移民安置规模一万人以上的移民安置区新建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分别为700平方米、300平方米,造价600元/平方米。移民安置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项目区可预留建设乡镇级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用地。

  其它公益设施:参照建设部《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移民安置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项目区,按人均一平方米的面积建设农村集贸市场,补助道路、排水及交易棚投资(100元/平方米);移民安置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项目区,每千人建设一个篮球场,补助3万元/个。在移民安置区应预留农村养老院等公益设施用地(未计入投资)。在移民安置区加快“涉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宽带、村村能上网、村村能看互联网电视(未计入投资)。

  (三)资金筹措渠道。

  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与部门配合,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争取国家移民专项资金,用于部分水利骨干工程和移民建房补助等。(2)与自治区水利厅配合,争取国家人畜饮水专项资金,用于移民村人畜饮水。(3)与自治区林业局、西部办配合,争取国家退耕还林后续资金,用于土地开发及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移民建房补助。(4)与自治区农牧厅配合,争取国家农村沼气和太阳灶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移民农户农村沼气和太阳灶。(5)与自治区电力公司配合,争取国家农村电网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移民村供电工程。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