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规划提要(2007年-2011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规划提要(2007年-2011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规划提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宁夏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规划提要
根据《宁夏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中部干旱带工作会议、第三次固原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为从根本上解决中部干旱带发展问题,达到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的双重目标,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自治区组织编制了《宁夏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规划提要(2007年-2011年)》。规划实施范围为中部干旱带缺乏基本生存和发展条件的地区,包括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原州区东部、西吉县西部、中卫市城区山区等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域。
一、宁夏生态移民工作回顾
(一)进展情况。
从2001年起,国家在西部地区对一部分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资源贫乏、生态环境恶化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我区称为“生态移民工程”,通过对生活在不适宜人类生存和发展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搬迁,达到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的双重目标。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借鉴 “吊庄移民”的经验,采取整村搬迁、集中或插花安置的形式,在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红寺堡灌区、固海扬水扩灌区、盐环定扬水灌区、山区库井灌区和农垦国营农场等地建设移民安置区21处,累计安置移民9.4万人,其中六盘山水源涵养林区4.94万人,中部干旱带4.46万人。这些群众搬迁到灌区后,基本实现了“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目标。
(二)基本经验。
一是从政策设计方面,注重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一方面水资源短缺,以干旱为主的自然灾害频繁,“十年九旱”,甚至“十年十旱”;另一方面人口严重超过资源的承载能力。生态移民从政策设计上,就考虑从资源的合理承载能力入手,实施人口转移,减轻环境资源压力。
二是从政策效益方面,力求实现“多赢”。通过改善迁入地的生产条件,创造发展条件,既帮助移民摆脱了贫困,又缓解迁出地的人口压力,恢复和保护了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同时,在引、扬黄灌区周边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既达到了易地扶贫移民的目的,也促进了引、扬黄灌区的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使投资效益得到了最大发挥。
三是在区域经济发展上,体现科学发展。生态移民搬迁对象主要是大六盘生态经济圈规划的重点水源涵养林区和中部干旱带缺水严重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有水源条件的灌区边缘、优势特色产业基地附近、工矿企业开发区、重点集镇城郊等地,发展设施农业和劳务产业,既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的长远发展问题,又为安置地工业企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劳动力。
四是在生产生活方式上,实现根本转变。移民搬迁后,生产方式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靠天吃饭向节水高效设施农业转变,逐步由“温饱型”移民转变为“致富型”移民。通过加快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宽移民增收渠道,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从根本上解决上学难、出行难、喝水难的问题。
五是在政策配套方面,力求统筹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生态移民享受扶贫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生态移民享受子女入学、农村低保、大病医疗救助、民政救济、项目扶持等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维护了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三)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整村搬迁。采取整村搬迁的形式,将贫困人口搬迁到引、扬黄灌区和国营农场。拆除迁出地的移民住房、原村庄的供水、供电设施。移民迁出地的土地,统一调整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由林业部门统一造林,统一管护,移民享受退耕还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