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密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95号)
各科、室、队、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保密管理,夯实管理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根据省委保密局专项检查整改意见和办公室主要领导要求,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对《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延政办发〔2005〕88号)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细化,形成了《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密管理暂行办法》、《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传真机保密管理制度》、《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复印机保密管理制度》、《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月查制度》,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2、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密管理暂行办法
3、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传真机保密管理制度
4、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复印机保密管理制度
5、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月查制度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