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贸局《关于分解下达2007年全市外贸出口调控目标的意见》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驻延各有关单位:
市外贸局《关于分解下达2007年全市外贸出口调控目标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外贸出口预期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分解下达2007年全市外贸出口调控目标的意见
(市外贸局)
为充分发挥农产品出口在带动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全市农业主导产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商务厅下达的各市2007年外贸出口调控目标总值和市委2007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大力培育出口主导产业和品牌产品,支持进出口企业发展,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进出口规模”的要求,2007年我市外贸出口工作调控目标在去年实现出口总值1309万美元的基础上增长16%,即 1520万美元。为便于各县区开展工作,将今年全市外贸出口工作调控目标予以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分解下达的主要依据
(一)参考西安海关提供的我市2006年各县区外贸出口实绩;
(二)参考各县区近几年的实际出口完成情况;
(三)参考各县区的经济发展重点和外贸出口的发展潜力。
二、县区分解目标
洛川县出口目标为960万美元,甘泉县出口目标为200万美元,延川县出口目标为150万美元,志丹县出口目标为100万美元,宝塔区出口目标为50万美元,富县出口目标为50万美元,吴起县出口目标为10万美元。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引导各进出口企业努力实现今年的出口目标
有出口目标任务的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将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下达到各出口企业,要明确包抓主管领导和工作部门的责任,大力支持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做好企业出口融资、出口退税、国际认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实施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同时,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全年出口目标顺利实现。有进出口企业但尚未取得出口业绩的县区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充分利用中、省、市在发展对外贸易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引导、支持进出口企业尽早开展进出口业务,逐步提高本县区经济的外向度。尚无进出口企业的县政府要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本县主导产业、优势产品,积极引导、帮助辖区内企业申办进出口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