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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的批复
(甬政发〔2007〕116号)


市建委:
  你委《关于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市区共建共享实施方案的请示》(甬建〔2007〕3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由市财政专项筹措拨入市建委。
  二、公司性质:专门负责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的国有独资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由市建委为主市国资委参与筹建、公司班子人员选调和公司班子考核。公司设董事长(兼总经理)、监事长各一名。
  三、公司职责:会同各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服务等工作,切实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对投资发生额进行监控,并做好市本级项目资本金筹措和建设期内的项目融资工作;
  (二)负责做好项目用地报批材料汇总、工程立项、规划方案、工可编制和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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