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成药非法添加处方外成份专项整治
5月至9月份,继续开展对中成药非法添加处方外成份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降糖类、补肾壮阳类、抗风湿类、减肥类等中成药非法添加处方外成份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各县分局及市药检所要按照市局今年下达的抽验任务和要求,专项监督抽验批次不应低于总批次的15%,对抽验中发现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处方外成份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同时,还应加强对擅自增、减中成药组方成份的监管,特别是组方中含有贵重中药材的品种。
(三)非法广告药品的专项整治
6月至8月份,重点加强对在电视、小报上广告的各种壮阳、减肥、黑发、妇科用药等的监督检查和抽验。一经查到有问题的广告药品,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并向市局稽查科反馈信息,以便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协查,同时严禁以赠药、租赁柜台等方式的违法销售活动,各县分局要对此类案件从快、从严、从重严肃查处。
(四)基层药械市场专项整治
从8月1日至10月31日,继续深入开展基层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对辖区内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按照GSP要求,进行六查:查经营资质、查经营条件、查进货渠道、查经营范围、查药械质量、查销售记录,发现问题依法处理;二是按照《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对各医疗机构用药用械加强监督检查,对无购进、使用记录,不凭处方调配药品,伪造处方,义诊、义卖、咨询、试用、展销会以及其他方式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药品及未经批准配制中药制剂等行为,要依法查处。特别是医疗机构从无资质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要一查到底。三是严历打击游医药贩和无证经营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四是经营企业凡以代销名义销售药品且无购进验收记录的,一律按未按照规定实施GSP行为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县分局要把药械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密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总结历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开拓专项整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使今年药械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并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