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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攻坚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部署

  这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攻坚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从4月10日到4月30日,为期20天。主要工作:

  1、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攻坚措施。

  2、召开动员大会,具体进行安排部署。

  3、发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4、开展机动车保有量普查。

  5、修订完善《二十四条意见》。

  第二阶段:攻坚阶段,从5月1日到12月30日,为期210天。主要工作:

  1、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攻坚措施。针对我市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工作责任不实、监督检查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管理手段落后、县乡道路失查失控等问题,严厉查处客货混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强超抢会等交通违法行为。

  2、夯实工作责任,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各县区、乡镇、部门、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目标任务书,明确任务时限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各级交警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包路段方案,明确人员、时间及包路段职责,对所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必须记录在案。

  3、组织开展活动,强化攻坚措施。一是交警、交通运管人员与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结对子活动,履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告诫职责;二是提升客货运输车辆安全技防水平活动,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在6月底前必须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依靠科技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驾驶人为重点,综合运用传媒、展板、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尤其是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开展交警与中小学校学生“小手牵大手”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生与驾驶员、学生与家长交通安全互动活动,共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4、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由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监察、交警、交通部门配合,制定具体的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办法,分阶段进行督查和暗访。市“攻坚办”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公开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确保各项攻坚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从2008年1月1日到1月30日,为期30天。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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