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通部门:1、交通局负责督促检查运管、客运部门和运输企业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对全市农村客运线路进行摸排,凡具备条件的农村尽快开通客运班线;负责交通系统安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督促公路部门做好道路安全隐患和超限车辆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公交企业资源整合和出租车公司化经营工作。2、公路局、公路处负责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负责做好超限车辆治理工作;负责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加强冰雪路面的处理和管控,备足防滑料。3、运管处负责落实运管人员与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结对子活动;负责客货车辆驾驶人驾驶资质的审查把关;负责监督检查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把车辆出站关;负责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客运车辆和危货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各驾校规范驾驶人培训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规培训行为;负责做好客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负责客货运输企业和运管包车人员安全措施不实的责任追究;负责督促检查客货运输企业在6月底前完成车辆GPS车载终端安装工作。
(六)教育部门:1、负责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中小学校学生上学、放学乘车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七)农牧部门:1、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农用机械保有量普查活动;2、督促农机监理部门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农用三轮车监管的移交工作,协助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保有量普查;3、负责制定农用车上牌办证费用补贴办法,提交市政府研究。
(八)县区政府:1、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2、负责分解本辖区乡村两级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3、负责落实县乡道路和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专干和交通安全兼管员作用,加大对县乡和乡村道路的巡查管控;4、负责健全完善农村道路日常安全监管措施,组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队,探索建立经常性的安全监管机制;5、负责县乡和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水平;6、负责做好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7、组织开展辖区内机动车保有量普查工作,按要求完成普查任务。
(九)运输企业:1、必须落实专门的安全监管人员,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监管措施;2、必须杜绝无资质人员驾驶车辆;3、必须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4、必须杜绝例保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5、必须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6、必须按期完成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GPS车载终端的安装工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7、必须切实加强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提高驾驶人的遵纪守法和安全行车意识;8、必须积极配合交警、运管部门对交通违法人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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