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布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布病(布鲁氏菌病)自2002年在我市发现以来,全市已累计确诊643例。2006年共确诊150例,涉及10个县区的38个乡镇、83个村,较2005年有上升趋势。为了有效遏制布病疫情的发生和扩散,现就做好当前布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县区政府要将布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布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尤其要在财力、物力和人力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做到组织、方案、人员、任务、责任“五落实”,保证技术力量、防控措施、器械防护、药品疫苗“四到位”,强化检疫、免疫、治疗和病畜处理、病区环境消毒等防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切实预防和控制布病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控,综合防治,注重实效
防止和控制布病疫情扩散,关键要消灭布病传染源,杜绝一切可能的传染途径和传播渠道。各县区要认真开展布病疫情线索调查及监测工作,迅速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去年发生布病疫情的延长、延川、宝塔、子长、甘泉、安塞、洛川、吴起、黄龙、志丹10个县区,要扎实做好辖区布病线索调查工作,人间防疫要结合辖区实际,对羊(牛)养殖户、屠宰户、皮毛收购加工户和兽医等与羊、牛有密切接触史的重点人群进行病学线索调查;畜间防疫要严把“检、免、杀、消”等环节,延长、延川、宝塔3个县区要对所有羊、牛、猪全部进行检疫和免疫,其他7个县要对发生布病疫情村组的所有羊、牛全部进行检疫,对所在乡镇和县的羊、牛分别检疫10%和5%。检疫工作完成后,尽快转入免疫工作,免疫率要达到100%。延长、宝塔、黄龙、吴起4个县区要继续按照《陕西省布鲁氏菌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布病监测工作。未发生布病疫情的县,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布病监测和预防工作。
各级畜牧、动物防疫、工商等部门要狠抓家畜交易市场的监管和整顿,坚决取缔无检疫合格证明、免疫证明的活畜在市场买卖,严厉打击非法走村入户收购、贩卖牲畜等行为。防疫监督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牲畜贩运、屠宰加工及经营户的监管,加大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依法查处,立即整改。对造成疫情扩散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