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7]2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张津梁 省长助理、市长
副组长:吴继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姚国庆 市政府副市长
魏邦新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牛向东 市长助理、市国资委主任
陶军锋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郑继祖 市政府副秘书长
米 琳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葛延年 市监察局局长
巨洪程 市经委主任
宋智虎 市建委主任
陈卫东 市财政局局长
周锦彪 市科技局局长
王应德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丁祖全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颜承鲁 市交通局局长
司德成 市商务局局长
潘 恩 市环保局局长
李曙光 市统计局局长
徐希望 市物价局局长
黄云飞 市水利局局长
石镜如 市农牧局局长
李天亮 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
王全福 市气象局局长
苗岷生 市质监局局长
景顺祥 市国税局局长
廖永凯 市地税局局长
曹志兴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永财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明基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
张志立 兰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姚卓弘 兰州海关综合业务处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战略、方针政策;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巨洪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委副主任赵旭东、市气象局副局长徐强、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淑霞、市统计局副局长高亚萍任副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督促领导小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降耗方面的工作由市经委具体负责;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由市气象局具体负责;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环保局具体负责。
原兰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撤销,《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07〕9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