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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由市技工教师进修学校兼管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第四批废止不再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1年11月22日 实施日期:1991年11月22日)废止(原因: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由市技工教师进修学校兼管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通知
(1984年5月7日 [84]市劳培字第172号)


  劳动人事部于1983年9月在广州召开了有20几个省、市参加的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有条件的各省、市劳动局(厅)均要建立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为了精简机构,经研究决定:我局不再另建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有关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责成市技工教师进修学校兼管,教研室也不再另刻公章,今后这方面的行文即使用北京市技工教师进修学校公章(印模已通知各单位)
  技工教育教学研究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在技工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研究技工教育的现状,探索我市技工教育的改革途径;推动我市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促进和加强技工学校各方面的建设。具体任务如下:
  1.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前提下,认真执行部颁教学大纲并结合我市情况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2.审查各技校工种专业的开设和课程设置。审定各校的教学计划和专业课的教学大纲以及各校自行编选的教材。
  3.调查我市各技校的现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技工教育发展、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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