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随着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治超工作的不断深入,部分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的现象日益严重,对农村公路的安全、完好带来很大威胁。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严防死守高速路,全面控制干线路,保护稳定农村路”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村公路路网不断完善,等级标准逐步提高,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的可能性随之大幅度增加。由于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相对较低,承载能力差,超限超载车辆对其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为了有效巩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全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要求,各县区政府作为农村公路的治超主体,要切实负起农村公路治超责任,尽快成立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遵照省、市关于强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一系列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加大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力度,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安全发展。
二、齐抓共管,多措并举
(一)农村公路治超要以“堵防”为主。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域农村公路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村公路治超工作规定和措施。可采取在农村公路主要出入口增设路障、门架等必要的限宽、限高设施和警告标志等措施,坚决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要扎实做好农村公路治超宣传工作,采取媒体广告、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和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
(二)实行群众治超与专业队伍治超相结合。我市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治理的方针。在农村公路治超中,一是要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形成群防群治体系;二是要充分发挥市公路局治超专业队伍的作用,利用流动检测车和便携式检测设备,深入各个农村公路主要路口配合各县区政府治超,加强超限车辆的流动检测和超限认定,减少治超的盲点路段。各级路政人员要坚持每月每天的巡查制度,对重点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路段实行昼夜24小时监控,采取围追堵截和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办法,有效防止超限车辆驶入农村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