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延安市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70号)
宝塔区、洛川县、黄陵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努力提高农村电气化发展水平,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电网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分别提出了全国、全省新农村电气化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为认真做好我市“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领导
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陕西省电力公司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延安供电局提出了我市“一区两县”(宝塔区、洛川县、黄陵县) “十一五”农村电气化建设目标和任务,即实施“211”工程:建设220个电气化村、10个电气化乡、1个电气化县,总投资约8317万元。各相关县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促进我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顺利推进。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延安市“一区两县”“十一五”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组织协调以及项目建设、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组成人员为:
组 长 郝宝仓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高文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西林 市发改委主任
贾玉堂 延安供电局局长
成员及单位 韩景荣 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延新宇 市经贸委副主任
沈晓霖 市规划局副局长
闫振业 市广电局副局长
韩继宏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屈龙处 延安供电局副局长
张永祥 宝塔区政府副区长
杨世广 洛川县政府副县长
马存平 黄陵县政府副县长
郝兴杰 电信延安分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