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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7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和旅游者度过一个欢乐和谐、丰富多彩的国庆长假,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现就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黄金周旅游工作

  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是我国实行长假制度以来的第21个黄金周。假日旅游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安排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延政发〔2007〕48号)要求,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十一”黄金周的特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全面安排部署“十一” 黄金周旅游工作,及早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旅游安全措施全面落实

  要充分认识“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旅游安全作为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有序。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工作措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各项安全措施,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十一”前,全市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汽车、索道、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技术性能和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的检查,对漂流等项目和装备的检查,对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供水供电、卫生检疫和医疗救护等工作的检查,对景区景点容易发生拥挤、踩踏道路和秋季多雨易引发塌方、泥石流地段的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坚决关停检查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接待单位和项目。要把抓好旅游车辆技术性能检查和对司机安全行车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旅游用车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易发生行车事故的路段要设立警示牌,必要时要采取非常规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旅游景区治安巡查,及时查处治安案件,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及时处置,严密防控,迅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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