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引资和技术合作工作。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开发和重点发展领域,精心做好重点招商引资和技术合作项目的筛选、准备、推介和前期洽谈工作,推出一批对农业主导产业开发具有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大项目、新项目,招商条件比较成熟的要提前宣传推介。要创新项目推介方式,积极促成招商引资项目的签约以及难题攻关和技术需求项目的技术合作。要认真做好推介项目的前期论证、包装及项目册的编印工作,组织涉农企业认真参加现场洽谈、技术引进和难题技术攻关合作。参会项目企业要安排熟悉项目情况的人员参会,做好会期项目洽谈和技术合作的各项工作。
(三)宣传报道工作。市、县区宣传、科技、农业等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农高会的意义、内容、主题、特点和我市的筹展情况,以及农高会对我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推动作用;大力宣传近年来通过农高会平台引进的新技术、新成果及其转化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通过参加农高会而获益的典型企业、科技园区、农村基层组织和科技示范户,切实调动各有关单位、企业和农村基层组织及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会议期间要全面、详实地报道大会盛况和我市参会情况;会后要对参会成果进行集中宣传,对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及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等进行跟踪宣传报道。
(四)具体工作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筹展、参展、参会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落实任务,并确定专门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筹备组织工作,积极为参会企业、单位及参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市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上下衔接和协调配合,确保筹备、参展、参会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和市直参会部门的住宿由各单位自行联系,市组委会不做统一安排。
八、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市组委会制定参展方案,下发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10月12日前,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将《第十四届杨凌农高会参展项目登记表》、《第十四届杨凌农高会招商引资项目表》、《第十四届杨凌农高会签约项目登记表》、《第十四届杨凌农高会工作人员联络登记表》等有关材料一式两份送市科技局。
3、10月15日前,市组委会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参会参展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