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增设加油站规划点意见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市经贸委制订的《延安市增设加油站规划点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延安市增设加油站规划点的意见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申报审批程序和强化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05〕137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对全市近期公路建设规划情况、市县城区和小城镇建设规划情况、各县区加油站需求情况进行了调研。遵循《延安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延政发〔2004〕84号)文件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布局原则,研究提出《延安市增设加油站规划点的意见》,报省商务厅审查批复。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增设加油站规划点意见的函》(陕商函〔2007〕239号)批复要求,现就我市增设加油站规划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油站布局的基本原则
加油站设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高速公路沿线配合服务区建设,每百公里不超过2对;
2、国道、省道沿线每百公里不超过12座;
3、县乡道路每百公里不超过10座,每个乡镇1座;
4、市区、县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为1.5公里。
二、增设加油站规划点的原则
1、坚持成品油网点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2、坚持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3、坚持网点布局与城市建设、交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城市和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同步的原则。
4、坚持既均匀分布,又兼顾地区特点,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的原则。
三、全市拟增设加油站规划点情况
2006年,全市生产总值达453.11亿元,同比增长16.2%,成品油零售总量28.8万吨,成品油销售量随国民经济同步增长。根据全市公路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近期以下6县区共增设加油站规划点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