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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文明示范社区和品牌社区的通报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文明示范社区和品牌社区的通报
(温委发〔 2006 〕36 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去年以来,我市城区各级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先进社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文明委组织检查验收和有关部门审核,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鹿城区水心街道松柏社区等10个社区为文明示范社区;命名鹿城区南浦街道文苑社区等10个社区为品牌社区,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社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创建水平,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努力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1、文明示范社区名单

  2、品牌社区名单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3月23日

  附1

文明示范社区名单

  鹿城区水心街道松柏社区

  鹿地区绣山街道锦江社区

  鹿城区五马街道屯前社区

  鹿城区蒲鞋市街道东港社区

  鹿城区江滨街道路西社区

  鹿城区南门街道虞师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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