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五)加强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工作。积极探索和开展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的地方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以“依法办事规范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要围绕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七)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要认真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在每年五月份,认真组织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和“温州法治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新温州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要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等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领导干部培训班,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列入学习课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