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体育强市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建设体育强市作为推进文化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体育强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力促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局面。市政府要定期研究体育工作,体育主要工作列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对各县(市、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使体育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要强化体育强市建设的基层工作基础,推进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体育强镇、小康体育村及全国体育先进县(市、区)创建,建立起有效的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载体。加强规划和指导,把建设体育强市、体育强县(市、区)、小康体育村及全国体育先进县(市、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体育强市建设指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体育强市建设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体育强市建设的目标、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强群众体育工作
1、各级政府要把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摆上重要位置,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组织开展喜闻乐见、文明健康的群体活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群体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管理和监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2、加快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各地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小康健身工程”,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逐步建成一批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育设施,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
3、建立群众体育组织体系。加强体育总会、体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建设,大力培养社区和农村体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在开展群体性体育活动中的作用,不断挖掘和整理富有民间传统特色的体育项目。
(三)实施奥运争光计划,提高竞技运动水平
1、调整项目结构和布局,实行项目分类管理。按省运会、城运会的项目设置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加大对优势项目的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发展游泳、田径、体操、射击、重竞技、水上项目等奥运金牌大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