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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实施“强院”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化医疗服务体系

  按照科学配置、优化存量、发展内涵的原则,在合理控制城市医院规模、总量的前提下,做精做强部分代表区域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机构,形成以三级甲等医院为龙头,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为骨干,专科医院门类齐全的现代化医疗服务体系。

  1、建设好一批现代化高层次医院

  加快医学中心(副中心)建设。市区建成3所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大型综合医院,籍此形成本市的医学中心,并成为省医学副中心。瑞安、乐清分别建成本市南、北区域的医学副中心,其他各县建设好1-2家区域性现代化医院。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反应和医疗救援水平。

  2、全面提升医院综合实力

  根据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的情况,力争3所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水平,争取5所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水平,10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水平;有90%的县(市)第一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标准。2所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3-4所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2-3所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中医院水平。建设2所中医药特色显著、服务功能完善的代表区域水平的中医名院,2-3所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水平,3-5所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

  努力做好引资兴医工作,积极引进外资、民资举办上规模、高水准的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医疗资源薄弱的区域。

  3、加强医院内涵建设

  坚持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提高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杜绝不合理收费,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依法加强监管,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卫生强市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建设卫生强市作为推进文化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卫生强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力促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局面。要强化卫生强市建设的基层工作基础,推进卫生强县(市、区)、卫生强镇(乡)创建,建立起有效的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载体。加强规划和指导,把建设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市、区)、卫生强镇(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卫生强市建设指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卫生强市建设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建设卫生强市的目标、政策、措施和行动落实到位。制定和实施卫生强市建设定期评价和通报制度,推动区域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强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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